中国书法,是书写汉字的艺术。一个受过传统文化教育的人审视书法作品的线条节奏、结体韵致时,能触摸到作者感情的脉搏,震颤的心弦会随即发出清响与其和鸣,整个身心会完全沉浸在超然的境界之中。从这一点讲,它也就不同于一般的写字,它有着对书写工具(软性毛笔)的高难度技巧驾驭、造型元素(汉字的字型与结构)的巧妙组合。通过这样一个文字――书写――书法的动态过程,在笔画的粗与细、方与圆,墨色的浓与淡、枯与湿,字形的大与小、繁与简,结体的疏与密、正与侧等等的转换交错之中,由时间的连续凝结为与空间的共存而成为艺术品。
书法,不是书写文字的方法,写字与之相比有着本质差异。常人往往是以可读可识然后可赏为基本理由来认识书法;写积极向上的词句或意境优美的唐诗宋词;匀称端正的笔画、平平整整的结体,就认为书法内容即等于文字内容,书法即是写好字。这便产生了根本的混淆,导致出截然不同的判断立场。从欣赏的角度讲有此现象,从创作实践的角度讲也有此现象,几乎自古至今都在争论,其焦点也就在于对书法艺术本质性的认识上。笔者近几年常与书道同好为此争辩、交流,从未能取得统一认识。但有一点较少异议:把字写好,追求尽可能达到的艺术水准。然而,这种高的艺术水准又当如何界定呢?似乎是各人站在各自对书法理解的立场上,互为褒贬,莫衷一是。但都又不得不承认,被称之为好的东西,是能够经得起历史考验的,因为历史对一切事物都是公平的,它不取决于谁怎样说。就具体作品而言,关键也应是其艺术含量的高低,这显然不受制于一时一地及个人的好恶与否。
书法是艺术,是一种形式单纯而意蕴丰富的意象艺术,它具有巨大的艺术魅力和很高的技术性和形式感。书家对书法的追求目标是一致的,即做历史的超越,达到历史流程中尽可能的高度。由于每个书法实践者的际遇、修养、悟性、见识、审美经验等等的千差万别,能够做到超越既往历史和达到相当艺术高度的人,可以想见会是很少的。但“涓涓细流、汇成江海”,作为一个书法艺术的追求者,是能够在历史的进程中确立自己的位置的,这表现在对目标的确立,和实现目标,以及对历史的把握和超越等等方面。本文也将对这方面就有关问题作些探讨,以求教于方家。
书法家的人格修养
书法是风雅、斯文、高洁、郑重的艺术。清・刘熙载《艺概・书概》中说:“书,如也,如其学,如其才,如其志,总之曰如其人而已。”“贤哲之书温醇,骏雄之书沉毅,畸志之书历落,才子之书秀颖。”《宣和书谱》记载:“鲁公平生大气凛然,惟其忠贯日月,识高天下,故精神见于翰墨之表者,特立而兼括。忠臣烈士,道德君子,端严尊重,使人畏而爱之。”书法既可见性情,更可见人品。因而,对追求书法艺术的人来说,理应保持严肃、崇敬的态度。“书为心画”,首先,书法作品是艺术,不是商品,是书家人格修养的结晶。不能把从事书法创作或研究与商品等同,虽然不否认书法作品是有其艺术价值和收藏经济价值的,但一旦视作商品,创作者会失去审慎态度,斤斤计较于毫厘得失,沦为名利的奴隶,不可回避地会曲意逢迎,而走向追求艺术完美的反面。无异于对自身人格、人品的抛弃和自污。其次,书法是展示书家情怀胸襟,表明个人风雅意趣,陶冶欣赏者心境意绪的艺术形式,不是追名逐利的手段。不难见到不少当今自称书法家或自我标榜为著名书法家的人,在还搞不清书法与写字尚有多少不同时,却在投机钻营。因为有一个简单原因在诱惑他们:是书法家就可以有名,是有名的书法家其作品就可以卖钱。包括一些行政领导人,社会名流,甚至名人家属、子女等等都向书法家靠拢。不过是中国人,识得汉字,摸得起毛笔,加上具备其他得天独厚的条件,忽然之间就成了“书法家”,且还是“著名”的,这不能不是书法的悲哀。
书法不是雕虫小道,非一朝一夕所能见成效。一个书家的成才应是对技法的勤学苦练与朝夕揣摩;具有欣赏能力与见多识广,及敏锐的判断优劣的眼力;对书法史的流变演进的了解熟知,对历代书法的领悟和体会;对相关学科的见识修养等等的了解与掌握。不知文字产生的历史、不知书体的演进流程,不知历代书法的生发、变迁、承传,不知《九势》、《笔阵图》、《书谱》、《艺舟双楫》等等书论和诸多基本常识、基本典籍为何物,自称为书法家,将是很值得怀疑的。指出这些并非是要专门精通于此,但粗略的了解仍然是必须的。因为,时下太多的旁门左道,被传媒渲染的都是天下绝招,搞得急于求成者极尽能事的以“倒书”、“一笔书”、“足书”、“舌书”、“天下第一榜书”等等来哗众取宠,愚弄视听。这些江湖杂耍,会被不懂的人们以为这就是中国书法。
创新,是建立在对传统的深刻理解、把握后的水到渠成。一些初练书法者耐不住寂寞、长久的苦练,为一夜成名而别出心裁,搞一些歪门邪道,绝然是在亵渎书法艺术。正因如此,真正的书家应当是有着纯真的人格美的,是通过真正的书法艺术来标示出自己的高风亮节的,是能够以优秀作品引导人向善求美的,会由衷地启发人们体会艺术美并因之受到熏陶的。换句话说是为社会服务并得到社会承认的。从而也完善并实现着对艺术追求的自身价值。所谓“静正守恒”,作为整个人生修养,在一“静”字。做任何事,须要先养静,习字作书更是能静才不至于浮躁,用心揣度,悉力运行。正,即是人格品行的端正,它具有道德规范的意义。所谓“一暴十寒,未有能生者也”的一代名师王羲之,以至于唐宋各名家,哪个不是苦练数十年而持之以恒才成功的呢?
书法艺术家应扎根于传统文化
每个进入文明时代的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字,但只有中国汉字的书写形成为一门点线艺术。线条的运动节奏,造型成“势”,而表现出“骨力”;墨色的淋漓挥洒,则蓄积着“韵”,表现出“气”;通过骨势气韵的流动变化,又写出了作者情感的波动节律。个性的阴阳刚柔,人格的刚正邪佞,理想的追求寄托,生活的进退沉浮等,都通过利用极富艺术表现力的线条,以深厚的功力和纯熟的技巧来表现的,从而抒写自己的思绪情怀。所以,透过书法线条的形式因素,呈现出的往往是“人”的文化。
书法是以表现书家精神世界尤其是以形式美意识为主的创造活动,因而它自觉或不自觉地流淌出社会生活中人的本质,成为其思维、性格、气质、品德、意志、情感、理想等精神因素的物化形态。特别是它集中了千百年来数不胜数的古代知识分子的智慧,是传统人文精神的积淀。书法作为历史悠久的传统艺术,承载着丰富的传统文化信息。
传统文化是个很宽泛的概念,从基本要素讲有宗教、哲学、文学、政治、艺术、家庭与社会;从文化价值讲有人生价值观、自然价值观、道德价值观、知识价值观、审美价值观等,从文化基本特征看表现在它的统一性、非宗教性(人文精神)、泛道德性、中庸和平等等,浩如烟海,源远流长。不必在这里做传统文化的铺陈,而是在探讨作为一个书家应该怎样面对传统,继承传统文化那些有益的成分。应该说,一个高层次的书法家,首先是传统文化的熟知者,或者是传统文化的某一门类别较有专攻者或研究者,没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做基础,是不可能成为真正的书法家的。纵观历史上在书法艺术上有所成就或建树的人物,几乎无一例外,其文化造诣都相当高,不单有书法精品流传后世,而且大多都有著作流传至今。翻开历史,我们可以发现,许多经过历史淘汰后留名下来的书法上确有成就的先辈们,大多是当时的文人学者及达官文豪们,而没有几位在当时以书法家自居,更没有著名大师等等的美称。现在有的被称为书法家甚至被称为著名书法家的人,根本不精通甚至不了解中国传统文化,将自己的书法始终局限在简单的字形上,没有文化根基,老是在字形上别出心裁,美其名曰“创新”;也有的“著名书法家”只会写三、五个字,手拿小本子,上面记着几个不知从哪里抄来的只言片语,名片上即有一大排职务,某某国际组织理事,某某协会顾问,某某群众团体主席等等,招摇过市。面前再有几个门外汉拍手叫绝,也着实招来某些人的前呼后拥,其不知这等书法大家将仅仅是历史的匆匆过客,各领风骚三、五天而已。
欲想被历史认可为书法艺术家,必须在传统文化上扎根,汲取传统文化之营养,消化吸收,以传统文化底蕴做根基,孜孜不懈地刻意追求,端正态度,才能创造出具有丰富意蕴且品位较高的书法艺术作品来。
书法家的基本功要求
这个问题,已是人所皆知,笔者不想多谈。仅就书法意向和个人特点简要谈一点看法。
书法意向即是书法学习或书法创作时的个人心态,这是在书法基本功练习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问题。书法具有巨大的艺术魅力和很强的技术性和形式感,如果没有较好的书法意向,是不可能练好基本功的,更谈不上创作好的书法作品。因此,在练习基本功的过程中,一定要培养出较好的个人书法意向,使自己有一个很好的心态,这是从事书法学习及作品创作必备的前提。
至于个人书法的风格和特点,绝对不可刻意地去追求,每个人的字迹都有每个人的自身特点,人与人之间各不相同,就像每个人的面貌长相不同一样,自己就是自己,而笔迹中的自己一旦向美的方向追求,当有了相应的艺术含量时,便自然会形成自己的风格特点。
书法艺术向高层次觉悟的启发因素
(一)书法家对书法建筑美的觉悟 建筑美,也可称做静态美,笔者认为用建筑美来说明更形象一些。书法是一种意象艺术,具有很强的形式感。然而,一幅书法作品一定是表达作者在某种条件下的某种思想感情,这就要求作者为了充分地表现自己而选择适应表达某种感情的形式,如款式、书体、章法、用笔、用墨、选择什么类型的纸张等等,这也就是说作者如何选材、如何设计、如何选择适应此时此地此条件抒发此种感情的建筑美类型。
书法作为意象艺术来讲,就不得不突出它的形式感,这就需要书家去体悟,去感觉。只会写一种书体甚至只会写几个字的人,就无法通过形式去表达作者的思想感情,没有意蕴的书法是空洞的躯壳,它是没有灵魂的,因此也就没有任何生命力,只是写在纸上的字而已。
(二)书法家对书法舞蹈美的觉悟 舞蹈美也可称为动态美。当静态的东西运用至恰到好处的时候,就必须追求其动态的东西。而这一点对于书家们来说是极其重要而且最难以把握的。有行家在评论某一书法作品的时候,往往会说:这件作品写得很活脱,其实这是对作品中动态的东西的评价。把字写活,是每个书法家都想追求的,然而“活”是有度的,如何把握准确,却是很难的。一个舞蹈演员到了舞台上,又转又跳,能够做出一些高难度的动作来,但有一点:他(她)自始至终掌握着自身的平衡支点,在保证这个支点稳定的情况下,尽自己最大的能力,高质量完成高难度的动作。书法的道理与此很接近,追求“活”而不能“过”,“过”便会“倒”。因此,书家们在追求动态美的时候,一定要首先认清自己的基本功基础,把握好自己的平衡点,老老实实,虚心学习,宁可动作质量差一点,也不能做“过”而“倒”。
(三)书家对书法音乐美的觉悟 从广义上说,艺术存在于两个范畴:一是空间艺术;二是时间艺术。能够看得见、摸得着,或者说需要占有一定空间的艺术品称为空间艺术,但有些艺术无法用空间尺寸去衡量,人们欣赏它的时候只能通过一定的时间,譬如音乐。唯独中国书法,它既是一种空间艺术,又是一种时间艺术,至少,它包含了时间艺术的因素。譬如说,有某个书家在自己的书房里,心情很好,一时书性大发,便提笔挥毫,这时书家的作品一定在是表现其此时此地此心态下的思想感情,然而当作品完成一半时,突然有人敲门,书家不得不放下笔去接待来客,客人进门后通报了一个令书家非常恼火的消息,当把客人送走后,书家再回到书桌前接着未完成的作品继续创作时,发现无论如何,与前面的一半再也接不起来了。这就说明了心情、时间的变化对书家创作的影响是非常明显的,因思想感情的变化、笔势笔气的中断,而无法将书写再进行下去。
因此,在评价一幅书法作品时,应从全局来考查,看它是否气韵通畅,犹如一首动听的音乐,看它的主旋律,是否能表达作者的思想感情,同时也看它是否通畅。一首抒情曲和一首进行曲无论如何不能连接成一首曲子,因为它们不可能有共同的主旋律。对于成功的书法作品(楹联作品除外),是不能简单地以某一字或某一笔画来评判的,而应从整体节奏行气上来认识。就像评音乐不能简单地抽出一个音符来评判一样,应从它的整体乐感上来认识。这就要求书家在进行书法创作时主题明确,思想性强,就像谱曲一样,力争成功地表达出人的思想情感来,同时使人们通过作品而理解作者的思想情感并得到美的享受,也启发人们去体会艺术所给予的熏陶。
把书家素质推到历史的最高点
书家在具备了以上各项基本要求以后,还要向更高的层次迈进。书法家创作时书写的文字内容必须是书家完全理解的内容,那么,理解别人的东西,永远也比不过理解自己的东西更充分、更彻底。因此说,一个高层次的书家应该创作自己的东西,这就需要书家本身有相当高的学问和相当强的文字功夫。要写诗就必须会吟诗,要写词就必须会填词,这样就需要书家能通韵律,晓音乐等等。不能很好地具备以上诸项能力,也就难免被历史淘汰,更谈不上对历史的超越。
综上所述,一个能够经得起历史考验的书家所必备的条件和素质的要求,可用一个简表说明: